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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10人)
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0名,其中:勤务辅警105名、文职辅警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表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保障标准(含按政策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 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 巡逻处突岗位1、岗位2和岗位3,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除文职岗位和巡逻处突岗位2要求具备本科学历外,其它岗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文凭时间放宽至2020年6月30日;
7.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条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1. 部队优秀退役士兵(仅限报考巡逻处突岗位1);
2.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 报考巡逻处突岗位3、岗位4的特殊人才;
4. 报考巡逻处突岗位5,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
5. 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 报考巡逻处突岗位:嘉兴市南湖区双园路102号特警支队106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2617227。
(2) 报考其它岗位: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156号交警支队211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7252。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5月中旬,具体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1. 交通管理和文职岗位测试科目为“10米×4米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表2。
2. 巡逻处突岗位测试科目为“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体能测试合格成绩要求,其中:岗位1、岗位2和岗位3为240分,折合成100分计入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岗位4和岗位5为180分,折合成100分计入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表3。
(三)笔试或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交通管理岗位和文职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的50%;巡逻处突岗位1、岗位2和岗位3占比为综合成绩的20%。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巡逻处突岗位4、岗位5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综合成绩的50%。岗位4测试内容为多旋翼无人机基础飞行动作实操;岗位5测试内容为大客车道路驾驶实测。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交通管理和文职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的50%,巡逻处突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30%。依据体能、笔试(或技能)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其中:文职辅警按1:3的比例;勤务辅警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3人以下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除巡逻处突岗位1外,其它岗位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招聘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出现体检、考察及培训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替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20年4月26日
来源:http://fsthrm.cn/notice/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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