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拟录用考生兰燕等2人为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公务员,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3日。
监督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91-87836387;
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591-83835902。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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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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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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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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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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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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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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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制办
(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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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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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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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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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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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010103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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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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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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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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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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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010103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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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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