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县人社局、县卫生局于2013年8月23日进行了公开考试,但县人民医院中医师岗位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经研究决定对该岗位进行补充报名考试。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岗位计划
选调对象为县卫生系统在职在编财政拨款事业人员,选调岗位为咸丰县人民医院中医师岗位,岗位计划为1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医学类,年龄42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2013年1月1日);
4、具有中医科执业医师资格,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进修或工作经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
(2)试用期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三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片到县卫生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考试之前发给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政工股;
3、报名要求: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进修结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7日下午2:30至5:30,县卫生局政工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
考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进行面试,按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安排递补体检。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电话6831101,6834956
4、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和聘用手续,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若无专业技术11级及以上的空岗,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核定在专业技术12级岗位。管理人员核定在管理岗位10级。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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