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察情况,现将体检对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7月27日上午7:30,时间一天。
二、体检地点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明确公务员体检中肝脏系列化标准的请示答复函》(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文件执行。
四、具体安排
1、7月27日上午7:30,参加体检的考生到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楼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确认考生身份后参加体检。
2、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按要求作出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3张近期免冠登记照,不参加体检者作弃权处理。
3、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
4、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六、复查
体检结果由荆门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对象,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724-2378305
荆门市2013年从硕士博士中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题库推荐(免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