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党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校将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3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0: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自治区党委党校2号楼211教室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北京时间9:30在自治区党委党校2号楼205教室集中,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4、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无论是否通过面试,都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监督
自治区党委党校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2660428
五、面试咨询
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991-2658445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组织人事处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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