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驾驶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32周岁,男性;
2.符合政法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法院工作;
3.有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理论知识;
4.身高16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锡林浩特市户口,并能在市区内自行解决食宿。
二、待遇
受聘的工作人员,经实地考核合格、政审合格后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如能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固定两年期限劳动合同。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签定劳动合同后即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开展工作,履行相关的义务,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月工资1200元/月,单位按比例负责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续聘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7日一7月3日;
2.地点:锡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04办公室,电话:0479-8222296
3.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8张,填写《锡盟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交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4.考生须认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咨询方式
张卫民:13947975955
办公室电话:8222296
注:此招聘信息有效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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