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录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共256人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1),其中: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87人。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共41个职位,即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1020104)、自贡市自流井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20105)、自贡市贡井区区级党政群部门(1020201)、自贡市贡井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一(1020204)、自贡市贡井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职位二(1020207)、自贡市贡井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211)、自贡市贡井区乡镇机关职位二(1020213)、自贡市大安区区级政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一(1020301)、自贡市大安区区级政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二(1020302)、自贡市大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1020303)、自贡市大安区统计系统(1020304)、自贡市大安区农牧林业局(1020305)、自贡市大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1020307)、自贡市大安区水政监察大队(1020309)、自贡市大安区农机监理站(1020310)、自贡市大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311)、自贡市大安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20312)、自贡市大安区乡镇机关职位三(1020316)、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宣传部(1020401)、自贡市沿滩区审计局(1020403)、自贡市沿滩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一(1020407)、自贡市沿滩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二(1020408)、自贡市沿滩区乡镇机关职位二(1020411)、荣县县级党政部门(1020501)、荣县水务局(1020502)、荣县林业局(1020504)、荣县乡镇机关(1020506)、荣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20507)、荣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1020508)、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510)、富顺县县级党政部门(1020601)、富顺县卫生局(1020602)、富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一(1020604)、富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二(1020605)、富顺县农机监理站(1020606)、富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20607)、富顺县环境监督执法大队(1020608)、富顺县乡镇机关职位二(1020611)、富顺县乡镇机关职位三(1020612)、富顺县乡镇机关职位五(1020614)、富顺县乡镇机关职位六(1020615)。按照《公告》规定,上述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我市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1.14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169人。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适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自贡市贡井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职位一(1020206)、自贡市贡井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职位二(1020207)、自贡市贡井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020208)、自贡市贡井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1020209)、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1020210)、自贡市贡井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211)、自贡市大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1020303)、自贡市大安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1020308)、自贡市大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311)、自贡市大安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20312)、自贡市沿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020404)、自贡市沿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1020405)、荣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1020509)、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020510)、荣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20511)、富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20607)、富顺县环境监督执法大队(1020608)、富顺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1020609)等18个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施。《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施。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
领取时间:2013年7月5日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原市人事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813-2204158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并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告》规定,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方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相关事宜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须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未能准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3.递补体检事宜将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发布。
4.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3-2209350)。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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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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