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上半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近期将组织报名成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
1、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3、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服务期未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三)符合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7]40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在职晋江市统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包括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四)符合《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晋委〔2012〕3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晋江市在职职业工会工作者。
以上文件可从附1下载。
二、现场办理
(一)时间:2013年6月18-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晋江市委党校行政西楼1楼大厅(世纪大道旁)。
(三)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2013年上半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其中,《申请表》应提前从附2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交验的准考证将由组织人事部门于办理加分手续当天收存,申请人务必另行预留1份供笔试当天使用。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晋江市统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晋江市统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晋江市事业单位笔试加分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批表》应提前从附3下载,报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历年10月至12月聘用的晋江市统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因参与聘用年度考核时尚在试用期(3个月)内,故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作为加分依据。
5、晋江市统招职业工会工作者还需提供《晋江市统招职业工会工作者报考晋江市事业单位笔试加分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批表》应提前从附4下载,报经晋江市总工会、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三、发送邮件
经现场办理后,申请人应及时从附5下载《2013年上半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并按样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qk85665656@163.com。
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享受加分政策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申请加分。
(三)曾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申请表》、《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失信档案。
(五)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公务员局 0595-85677278
附件: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公务员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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