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奉化市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委派会计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财政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市财政部门派驻到市属国有投融资及经营性公司、特殊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与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驻单位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现实际担任奉化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会计岗位人员,通过自行申请、单位推荐,并经国资部门同意后,报考条件可放宽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2)报考人员须具有奉化市户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3-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奉化市财政局五楼506、508室(奉化市锦屏街道茗山路15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随带户籍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一寸彩色近照两张。现担任奉化市国有投融资公司会计人员的,报名时还须随带单位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范围为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总成绩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前2名办理聘用手续,后2名人员由市财政局纳入会计人员人才库管理。
四、福利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平均薪酬约7万元(含社会保障基金个人缴费部分)。
五、资历及相关条件说明
1、户籍:具有某地户籍以2013年6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12日后出生)。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以2013年6月12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15329,88598476。
奉化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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