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建立常态长效管控机制,有效助推“两化互动”和“五个自贡”建设,经大安区人民政府、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8名)城乡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城镇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组织性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5.热爱城乡管理事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日);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4.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三)优先聘用条件:
1.退役军人;
2.职业学校预备役专业;
3.警校毕业学员;
4.持C照以上驾驶证。
报名人员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之一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信息发布
在大安区党政网、自贡市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安区分局会同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大安区监察局对全过程实行监督。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在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办公室(大安区广华农行背后)报名。联系人:缪冬云,联系电话:5522540。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和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薄、学历证书或证明、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自贡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相关科室会同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对照招聘条件,核对证件资料等。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分岗位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招聘城乡管理协助执法人员报名表》2份。
2.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于2013年6月8日—6月9日到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缺一样均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6月19日在大安区人社局和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务公示栏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2: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2:1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6月19日在在大安区人社局和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务公示栏上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13年6月20日至6月21日内(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到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对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于2013年6月24日前(截止24日下午18:00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缺一样均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时间10分钟。
7.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优先聘用条件排序)。体检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经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确定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大安区政府、区人社局、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考试总成绩及监督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聘用
经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将组织为期三天的上岗前培训,确认有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聘用。聘用合同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与之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按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可解除聘用。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待遇
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统一参加社会保险。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 552224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十、本方案由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城管执法分局 552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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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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