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根据要求,此次资格复审2013年6月4日(星期二),8∶30—11∶30,13∶00—17∶30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行政楼309办公室进行。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但递补工作截止6月11日17:00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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