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遴选公务员4名。职位:相关业务科室4人。
二、遴选人员条件、资格范围
(一)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4、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5、组织纪律观念强。顾全大局,协作精神强;遵守党的纪律,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自我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二)遴选人员资格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副科级(非领导)及以下职务,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通过团风县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报名信息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tfmsk@163.com),或直接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现场报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
联系电话:0713—6151966,0713—6150966。
联系人:章树林、蔡唱。
(三)报名事项
报名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两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网上报名用电子版同规格近照)。
(四)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写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测评(6月18日,星期二)
考试测评为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五、考察(6月20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6月下旬)
综合报考者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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