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5月22日、23日两天,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通过传真方式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交至我局人事科。
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材料
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三、联系方式
对上述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南宁市财政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189038;2189105(传真);2189109。
南宁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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