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和《关于调整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39号)精神,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建始县市政园林局工程技术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与心理健康;
4、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和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核实期间的;
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县内在职在编的。
二、专项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和具体资格条件
建始县市政园林局工程技术人员岗位1个;专业要求:园林;学历要求:一本及以上;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5时。
地点﹕建始县人力资源市场与就业促进股。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自荐表和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件。
四、组织测试
由县人社局牵头,建始县城管局和市政园林局共同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考官组面试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试。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测试结果,拟定专项招聘对象。
测试时间:2013年4月19日
测试地点:县城管局
五、考核
(一)应届生:查阅学生档案及相关证件,与报名招聘对象本人及所在班级的部分老师、同学交谈,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等。
(二)往届生:审核报名招聘对象的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到报名招聘对象本人及所在的工作单位及社区(村组)全面了解报名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等。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聘用
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事局审核,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恩施州人社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内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