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弥补工作人员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简称新区地理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新区地理信息中心是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新区规国局)下属事业单位,所需人员经费自收自支,中心办公地点坐落在滨海新区塘沽山东路102号。
新区地理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新区规划、国土、房管信息化整体规划和建设、硬件网络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数据安全保密、软件系统建设管理;新区规划、国土、房管信息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以下,2012、2013年度毕业的“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专升本、专接本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6)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新区规国局政务网(http://www.bhghgt.gov.cn)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在新区规国局政务网(http://www.bhghgt.gov.cn)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压缩后提交至邮箱bhxqggxxzx@126.com。
报名时间:2013年04月10日至0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定于2013年04月16日至04月18日进行。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测绘及地理信息专业,专业性比较强,采用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工作由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办法为:面试考核与审核本科、研究生期间的考试成绩、学校推荐表中鉴定、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相结合,其中:面试成绩占60%,本科和研究生期间考试成绩占20%,推荐表中鉴定占5%,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占15%。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以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66288128、022-65270539
举报、投诉电话022-65309384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天津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