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精神和州编委办《关于州委党史研究室用编补员的批复》(黔东南编办函〔2013〕72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从全州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遴选职位(岗位)为州委党研室征编研究科工作人员。
二、遴选人选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参加州委党研室遴选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遴选范围。
(1)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各县市党委办公室、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在编、在职(岗)干部;
(2)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各乡镇党政办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
(3)2010年以来曾到州委办公室或州委政研室跟班学习的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史类专业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4、热爱党史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理论研究水平。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5、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或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18日下午17:30时。
2、报名地点:州委党研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委党研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8222245 传真电话:0855-82222245。
3、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期同底l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由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制作调配选拔人员名册。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按程序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五、测试。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统一参加州委党研室干部调配选拔工作测试。测试由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题由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出)。
测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党史知识等。测试总分为100分,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处理问题、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能力。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州委党研室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测试。
六、体检考察。干部遴选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调配职位1:1的比例确定出体检考察人选,并在黔东南党政内网、州委党研室及拟考察人员单位进行公示,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放弃考察的(需写自愿放弃遴选声明),从通过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组织决定
1、干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遴选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意见,报州委党研室主任办公会研究。
2、州委党研室主任办公会根据党研室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和干部调配领导小组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等额票决,确定出拟调配人选,并在黔东南党政内网、州委党研室和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委党史研究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委党史研究室商州委组织部确定。
咨询电话:8222245 8222245(传真)
监督电话:823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