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行政编制在绵阳范围内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行政机关工作,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摄影、摄像和编辑制作影视图片资料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中共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983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近年在参加各类录(聘)、公选考试有舞弊行为者。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4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党政网、绵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http://jwjcj.my.gov.cn/)下载《绵阳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报送到指定地点和发至指定邮箱(mysjwgbs@163.com)。
(二)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8日。
2、资格初审地点:绵阳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火炬大厦B区二楼204房间)。
3、资格初审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绵阳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逾期不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试
1、4月下旬,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按5:1以上比例开考。5月组织面试、复试。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比例为4:1;根据笔试、面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参加复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比例为3:1。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满分100分,重点检测应试者应知应会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基本写作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
复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分析、应变、综合协调、文字处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差额考察。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复试成绩×3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4人,对其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由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差额1名确定拟遴选人员。对确定拟遴选人员进行7天公示。
(五)体检。对拟遴选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试用。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安排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
(七)调入。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八)递补事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录用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本方案由绵阳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539475。
绵阳市纪委监察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