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一批优秀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继续留任“村官”岗位,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9〕23号)、《北京市2013年大学生村官工作要点》和《延庆县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延庆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将于3月至5月开展大学生村官续聘人员选拔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续聘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2013年即将合同期满的2010届在职大学生村官。
(二)续聘名额
对续聘人数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从严控制,计划不超过30人。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具备担任大学生村官的能力和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内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取得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
6.原则上为本科以上学历(含后续学历,以公告之日前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续聘程序
续聘工作按照笔试、本人申请、村级提议、乡镇推荐、综合审定、体检、续聘等程序进行。
1.组织笔试
有意向续签劳动合同的大学生村官,须统一参加延庆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作为续聘的依据。
2013年续聘工作,与延庆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有意向续签劳动合同的大学生村官,即使未选择报考事业单位,也须现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明及复印件1份)。
2.本人申请
大学生村官以书面形式向其所任职的村、乡镇提出续聘申请。
3.村级提议
即将期满大学生村官所任职村“两委”对村官续聘进行提议。
4.乡镇推荐
乡镇党委依据本人申请、村级提议,按照续聘条件及工作实际推荐续聘人选,并以书面形式报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人申请、村级提议和乡镇推荐工作需在笔试成绩出来前完成。
5.综合审定
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结合本人申请、村级提议和乡镇推荐,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有放弃续聘的,则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综合审定工作,在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结束后进行。
6.组织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中途另行择业的,则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7.公示、上报拟续聘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审定和体检结果,确定拟续聘人员名单,并在延庆人力社保局网站、原任职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5月20日前上报市人力社保局“村官”办备案。名单一经上报,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8.办理续聘手续
6月25日前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期为三年。
三、相关说明
按选拔程序未进入续聘范围的即将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凡经选举进入村“两委”任职的、或女性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可按照“京办发〔2009〕23号”文件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顺延劳动合同。顺延劳动合同期间工资按“村官”任期第三年的月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延庆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