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机关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更合镇司法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且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性别:男性。
(四)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3年3月31日,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六)能流利听、讲粤语。
(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优先)。
(八)安心基层工作,要求扎根更合镇工作五年以上。
三、基本程序与内容
(一)报名办法。有意者,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48838、传真:0757-88849380;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邮编:528522)。
1、报名者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法律资格证书(指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反映本人特长的证明材料。
(二)确定考察人选。我镇将根据职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的资料,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察。对拟确定的选调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体检。经考察确定的选调对象要到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
(六)转任。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