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宜宾县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42名,其中遴选公务员21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6人。具体职位详见《2013年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的人员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事业人员遴选的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宜宾县内教育、卫生系统单位工作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择优遴选原则。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01号)
3、报名所需资料:
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事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宜宾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聘用审批表》及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出具有效委托书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原件。
4、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个别急需补充人员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2:1)。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6、费用:本次遴选免收笔试及面试费用。
(二)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根据遴选单位意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申论》。
1、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ybx.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成绩=《申论》成绩×6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1、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ybx.gov.cn/)上。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暂定201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计分:面试得分=(所有评委评分之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五)加分
外县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加分:
1、外县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报考我县乡镇机关,有3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1分,5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2分;
2、有一周年以上中层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加1分;
3、其他加分情况详见《职位表》;
4、各项加分之和最多不得超过2分。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加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于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ybx.gov.cn/)上。
参加体检人员在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考察组由组织人社部门及遴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九)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yb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拟选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选调的,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试用;对举报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十)试用及转任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将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从县外遴选的人员,先办理调动手续,对经试用不适合从事遴选岗位工作的,重新安排到其他相应的岗位。
四、其他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监察室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宜宾县纪委举报。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204064(党群机关)
0831-6206188(行政机关)
0831-6613022(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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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