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进程,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健康协调发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名额共计8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引才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三、引才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采用网络报名,部分单位到现场组织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网上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5日-4月21日24︰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相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12︰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定于4月25—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至少提前两天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收取面试费用。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时间定于4月27—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自行确定。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4月28日—30日。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及时通知体检时间和地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应于5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6月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8月1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雅安服务期至少5年。
(二)工资、补助
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少于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
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
(三)其他
1.对引进人才,按政策规定,由相关单位协助办理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入户等问题。
2.引进人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且本人愿意调任公务员的,可按规定办理调任。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修建住房的,符合购买条件的引进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在雅安服务期未满5年的,离开雅安须退还用人单位提供的优先购房(或政府提供的人才居住小区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市级部门(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等工作。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服务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危疆泽,0835—2852155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柏涛,0835—2223370
(四)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835—2227020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周末除外)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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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