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规定,现将报考我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考生提请加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1、根据《招考简章》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根据贵州省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报考派驻乡镇机构职位的,按派驻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所在地确定加分范围。
二、加分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28日。
上午9:00-11:40,下午14:40-17:40。
三、加分地点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铜仁市西外环八岭岗,“名城世家”前200米)
四、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事宜
1.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铜仁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确认加分。
3.选调生加分工作由省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不在我市进行。
咨询电话:0856-522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