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
(三)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没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及记录(2013年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
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①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其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毕业院校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尚未正式派遣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学科、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2.公招在职教师和校医
公招在职教师和校医具体学科、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3月22日00:00至4月1日24:00。
审核照片:2013年3月22日09:00至4月1日22:00。
资格审查:2013年3月22日09:00至4月2日24:00。
网上缴费:2013年3月22日09:00至4月3日24:00。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
(三)资格初审
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3年4月3日24:00。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24:00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业务考核、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业务考核、面试成绩分别按5:3:2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百分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百分制)成绩分别按照3:7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校医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百分制)和《医学基础知识》(百分制)成绩分别按照3:7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13年4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15日15时59分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3年4月16日15时59分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是否为特岗教师、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4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地址:成都市三官堂街13号,联系电话:028-84556972)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5月3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学校同岗位1:4的比例确定。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
本市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并提供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考核情况、工作简历等的证明材料)。
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学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同意异地就业证明。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学校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业务考核
1.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详见《业务考核通知书》。
2.业务考核内容:考生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情况,其中以业务素质为考核重点。方式以说课(或试讲)为主,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3.业务考核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4.成绩公布:业务考核成绩于2013年5月24日通过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面试名单、时间、地点与业务考核成绩同时在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对象:依据笔试和业务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学校同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2013年6月14日通过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学校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如业务考核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公示
1.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公招在职教师和校医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档,审档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报到
(一)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2号)的文件精神,本次公招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到对应学校工作。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6673626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028-84556972
监督电话:
锦江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28-86754052
锦江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28-84557350
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www.cdjjrc.com(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edu.net(锦江教育网),www.cd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请各考生注意查看。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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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