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规定,现将报考我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考生提请加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分审查对象
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报考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报考单位进行加分确认。
二、审查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审查地点
1.报考六大类机关单位考生加分审查地点:
报考单位所在县(区、市)县委组织部或遵义市委组织部。
2.报考市、县行政机关、乡镇机关的考生加分审查地点:
报考单位所在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事宜
1.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确认加分。
3.选调生加分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不在我市进行。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