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经花溪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花溪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定于3月22日进行,届时请参加面试考生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不含户籍证明、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2日早上8:00。
二、面试地点
花溪区委党校(花溪教师培训中心,花溪区清溪路春风巷23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