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13年,我局直属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和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16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61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请见《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各单位职能、地址等信息请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www.bjny.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的“直属单位”分项查询。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全日制最终学历为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与招聘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和符合规定的人事行政和档案关系。
各职位具体招聘对象及条件以《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所列信息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各单位接受报名所用电子邮件地址请见《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命名规则为所报单位全称+所报职位全称+报名人姓名,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不符合文件命名规则及大小限制的不予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公布。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9:00至2013年3月22日17: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和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2)。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社会在职人员)》(详见附件3)、本人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两年以上(含两年)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提供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学历、生源或户口等实际情况,按照《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所列具体要求选择相应职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构成,不划定考试范围,应聘者自行备考。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符合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的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可参加面试。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达到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的职位正常面试。未达比例的职位,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可核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聘用人数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排名将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发布。
(三)考察体检
1、考察
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调剂
因没有面试人选、面试后无体检考察人选及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的职位空缺,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调剂,决定调剂的经局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进行公布。调剂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010)82031961
查询网址:www.bjny.gov.cn
附件:
北京市农业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