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文字材料写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领取),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五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黄真
联系电话: 85958439
2、考试:组织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3、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试用人选,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经试用合格后由黎托街道办事处与其签定正式雇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正式聘用后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并享受机关雇员的相关保险。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