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朝阳区崔各庄地区(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制外工作人员3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岁以下(会计人员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二)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会计人员学历要求为专科以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13年3月14日(09:00)—3月20日(16:00),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自行注册后进入报名界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职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3年3月14日—3月21日,由崔各庄地区(乡)相关科室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2年3月28日—3月31日,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www.c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3年3月31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综合能力笔试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综合能力笔试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3名进入第二轮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2年4月11日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及入围情况,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查
2012年4月15日-4月16日,崔各庄地区(乡)对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与考察合格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三、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2500元,每月绩效奖金5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终奖金不超过10000元,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经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643810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409429、84409432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