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号)精神,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13年4月13日举行。为做好本次笔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工作任务
1、制定本考区的考务工作方案;
2、为考生提供考务咨询和报名协助服务;
3、负责修改本考区考生错误信息;
4、负责本考区考试信息管理、考场安排、人员培训及考试实施工作;
5、对申请减免考务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定,并按期上报情况;
6、负责试卷预订、押运、保管、分发和回收工作;
7、受省人事考试局委托,为考生开具考务费收据;
8、根据调整或取消职位计划安排,负责通知本考区涉及的报考人员;
9、完成省人事考试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确定考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于3月5日前将《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通讯及工作联系信息》(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二)招录单位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1、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
3、核实被恶意注册考生的身份信息并删除审核信息(删除审核信息后,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4、处理误审问题。发生误审情况时,须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删除审核信息(删除审核信息后,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删除审核信息时,对已交费的,审核单位要出具书面说明(盖章),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局办公室(024-23447308),由省考试局负责退费后,审核单位再删除审核信息。
二、笔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7∶00—18∶00 《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各市考区(考试地点)均设考场,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考试当天,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设专人值班,指导、协调全省考务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工作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3月11日9:00至3月17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nrsks.com)。
(二)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后进入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招考简章、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及相关事项,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1.3左右、20KB以下),选择招考职位和考试地点。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可按就地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试地点)。
(三)资格审查(初审)
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3月11日11:00至3月18日12:00时。招录单位或招录管理部门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后台,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根据报考条件和拟任职位要求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核考生上传的照片。
(四)修改考生错误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初审)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错误信息(仅限两种情况)可以申请修改:
1、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
2、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申请上述报名信息更改须履行审核手续。考生本人应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各地自制,备查),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省人事考试局信息技术部统一办理。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错误信息汇总表应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7:00时。省人事考试局在上报截止时间后统一修改。
(五)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和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1日11:00至3月18日16:00时。网上缴费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行银行和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平台。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办公室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4月4日至4月13日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省人事考试局在考试前按每人每科30元标准将考务费拨付至各市人事考试部门。
(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持证明材料于3月13-15日到报考考区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审核。
办理审核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于3月17日15:00时前将减免费用的考生名单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并在领取试卷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省人事考试局将于报名结束前审查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六、笔试实施及要求
(一)考点设置
考点应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按照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考点、考场(30人/考场)。考点门口应有“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考区××考点”标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规则》(附件3)、《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附件4)、考场安排表(考场编号、各考场准考证起止号)、考场分布示意图、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表等。
(二)报考信息管理及考场编排
1、各市应于3月24日前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考试数据使用PTMIS3.01版进行管理(注意选择3.01版数据库),完成打乱报考职位编排考场考号及试卷预订等项工作。
2、各市务必于4月1日16:00时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5)、《考点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同时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必须包括考场数据和试卷预订信息)。
3、考生减免费用统计表、错误信息汇总表、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认单使用协同办公平台专用模板传送(须加盖协同办公电子印章);
4、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监考人员在考场据此检查核对应试人员。
(三)试卷取送、押运及保管
1、试卷。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2份一种规格。各市考试用卷(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每个市配发值班试卷1份。
2、试卷取送。各市于4月11日派专人(应请2名公安干警或武警战士随车押运)、专车,凭身份证、介绍信和试卷预定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纪检人员到场监督交接试卷。考试结束后,请各市于4月15日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押运到指定地点。
要安排专人押送试卷,试卷运送全程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要使用银行运钞车、邮政运输等符合保密安全、车况良好的专用车辆运送试卷。要安全驾驶,确保试卷运送安全。
3、试卷交接。试卷交接时,必须有三方人员在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试卷交和接方均不得少于2 人)及监督方(纪检监察部门),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密封签等,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报省人事考试局。
4、试卷存放。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本市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得随意设点放置。试卷存放期间,存放地点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试卷。
各市要建立健全的试卷取送、保管、交接、分发等制度,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四)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各市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要提早制定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报省人事考试局,不得瞒报、慌报、漏报或迟报。
(五)监考及巡考工作
1、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的培训工作,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为考生提供公平、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2、各市要与考点、监考人员签订《试卷(答题卡)发放、回收工作责任书》(附件7),确保试卷安全;按照《考试工作流程》(附件8),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考风考纪;要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进行安检。各考点要配备无线电监控车、身份证鉴别仪和作弊克,保证每个考场有一台电子屏蔽设备,杜绝利用电子设备作弊行为的发生。考试全程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加强考场管理。
(1)监考人员要认真宣读《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七、八条。
(2)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2名)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应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
(3)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是否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记事单上主考签字由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试卷袋和答题卡袋上需要填写的内容,以及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
(4)考试结束后,封闭考场,认真清点试卷(题本)和答题卡,数量准确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场,将试卷送指定地点清点、分别装袋、密封。
5、笔试结束后,将对异常雷同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作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笔试成绩查询
5月4日后,考生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各地考试主管机构不再统一下发考试成绩单。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人事考试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等相关信息见《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二)考试工作通讯联系
1、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862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61
2、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传真)
3、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4、缴费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08
5、招考单位电话:(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6、各市考务咨询电话:(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三)考试值班
考试期间各地须安排专人值班,考试值班电话要及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考试期间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联系。
附件:1.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
2.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通讯及工作联系信息表
3.考场规则
4.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5.试卷预定单
6.考点情况汇总表
7.试卷(答题卡)发放、回收工作责任书
8.考试工作流程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