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2009年江西省委、省政府整合原省航务管理局、航运管理局的职能,组建了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检验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为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单位,与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省航道建设、养护与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法定检验以及水路运输、港口设施行政管理和规费征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和港口的行业管理。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检验局)现直接管辖事业单位20多个,其中正处级单位2个,界牌航电枢纽管理处、信江航运建设工程管理处,副处级单位15个,分别为赣州、吉安、宜春、南昌、九江、上饶、景德镇、鹰潭、抚州、新余、萍乡十一个港航分局(地方海事局、船检局)和鄱阳湖水上搜救分中心、路港工程局、航道工程局、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单位3个分别为江西省航务勘察设计院、江西省港航设计院、水路货运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海事处(船检处)、航道处等基层单位119个,在职职工总数二千多人。另对全省各地市港口、水运管理机构实行行业指导管理。
二、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3年3月18日9:00点—3月22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3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录)用资格。
3.联系方式
①联系人(资格初审):傅江宁、陈长荣
联系电话:0791- 86151789
手机:傅江宁13870878392 陈长荣13576061457
②单位网址:www.jxhy.gov.cn
电子邮箱:fjn6706875@163.com
③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58号
邮编:330038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40%和60%。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江西省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①2013年应届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学年成绩单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材料及其复印件一份;
②历届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应的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材料及其复印件一份。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届时将通过江西省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3.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其人事关系返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不予正式聘用。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须本科、硕士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凡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予报名;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在问题未查清楚前不予聘用。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底。
5.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填报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交流到其他工作岗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