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要求,定于2013年3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1名。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年限未满七年的,现役军人;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3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面向百色市公开招聘。要求:年龄40岁以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水利水电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获副高职称资格2年以上,具有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实际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水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应提交近期免冠3张1寸同底正面照片、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本单位、主管部门、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同意报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2:30一5:30)
报名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一路37号(百色市水利局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2435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情况,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1:1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06〕22号和百政发〔2007〕1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择优递补进行。
六、审批与聘用
(一)审批
1.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告7个工作日。
2.公告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机构。党委组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严防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2841758
百色市水利局:0776一2824350
监督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检组:0776-2835368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