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办案人员3人。
二、选调范围
通化市区范围包括东昌区、市直、二道江区内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问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备公务员身份;
4、具有国家司法资格(A类)证书;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8、区属事业编制,具有国家司法资格(A类)证书的人员,经考核后可暂借调我院进行工作,两年内通过考试录入为公务员的经考核后则可调入我院,否则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3月12日结束。
(二)报名地点: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司法资格(A类)证书;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四)考核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进入考核程序。
(五)试用
经考核程序确定人选后,由政治处为选调人员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为六个月。
(六)考核并办理调转手续
借调期满后,由政治处组织人员对选调对象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提请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准予调入,对准予调入的人员办理正式调转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公正每个环节要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2、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作弊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3947288 3947225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