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办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tangxin@serc.gov.cn,并同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内容注明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并由本人亲笔签字声明放弃)。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在2月26日,下午4:00-6:30,
请考生在此期间来我办综合处(1303室)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需统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
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
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B座13层新疆电监办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3631283、0991-3631281、13899996093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2月27日下午12:50时前进入候考室,对13:20时没有进入候考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设有合格分数线65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我办将于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需有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人:唐昕 13899996093
特此公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