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2013年2月18日至20日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请考生确保联系畅通。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考生也可主动与我局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310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3、审查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外语等级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卫生检疫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吉林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考生身份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四类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每天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全天封闭。
面试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十二楼会议室(具体乘车方式见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lciq.gov.cn )。
(二)面试要求
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13年3月2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确认、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电话通知我局,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吉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
电话:0431—87607310、0431—87607308
传真:0431—87607997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