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二、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和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广州市道路交通工程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清单或工作单位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要提供结婚证明,非广州市户口的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招考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联系人:林淑、刘秀平;联系电话:83124863、83124824)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处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