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公告要求,将于1月31日(星期四)9:00至17: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68号)南楼会议室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请入围人员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联系电话:88259666(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期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