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委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考试选拔,现就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内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参加复审。
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
3.资格审核地点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茭菱路377号,创意英国小区对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13年2月1日上午8:30—12:00
2.面试地点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茭菱路377号,创意英国小区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根据面试时间的安排,提前三十分钟在面试点集中,进行点名、抽签排序。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序号为序,按先后顺序依次入场进行面试。
2、电话通知考生面试。若考生的电话无法接通,或报名时所提供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已通知的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影响该岗位的正常考核录用工作。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