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审查和确认,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招考报名表及一寸免冠照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考生,每人须交纳考务费40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审查不予通过。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已报名的2013年1月以后还未毕业的在校生,不在此次招聘的范围,因此,不需前来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可电话咨询。
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5691809。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