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选调职位: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
2.选调名额: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县内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3年以上事业编制身份工作经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日,下同);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0日-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资格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报名。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5人以上,否则取消选调计划),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按工作需要比照事业单位招考面试程序进行。
3.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2:1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主要针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
4.体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5.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选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选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报名表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选调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33229
监督电话:7212669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