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面向全市选调2名科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新闻学专业;
2.男性;本科学历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3.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把报名表发至我办电子邮箱:qysbb0763@163.com,同时上传电子生活照片1张。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办电子回信为准。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2月4日。咨询电话:0763—3382885(综合科)。
三、选调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办负责考察。
(四)公示。我办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市机构编制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