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关于2012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空缺职位调剂的公告》中第五项第三条“人民警察空缺职位按照要求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如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调剂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进行体能测试并确定体检人员”规定,凡参加2012年塔城地区公务员面试合格人员且未参加体能测试,符合塔城地区空缺职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自愿报名。其他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2012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空缺职位调剂的公告》执行。请考生相互转告。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3年1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地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行署三楼)
联系人:王冬祥赵亚娟
联系电话:0901—6225330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