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区政法委1名;
2.区群工部1名;
3.区文学艺术联合会1名。
4.区发改局1名;
5.区财政局2名;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7.区教育局2名;
8.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1名;
9.区建设局1名;
10.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1名;
11.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2名;
12.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
13.区劳动监察大队1名;
14.区就业局2名;
15.区农保局2名;
16.机保局1名;
17.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二、遴选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份性质与报考单位一致。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遴选职位及岗位条件见《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三)遴选的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并符合《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至2:1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开考比例调减至2:1的按2:1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遴选单位(见附表3)
3.报名办法及提供的资料: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告在南充人才网(http://www.ncrc.gov.cn/)及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网(http://sq.rlzy.gov.cn/)发布。考生报名时携带报名信息表(见附表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同意报考及在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转任手续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5.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月2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8时至下午6 时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公告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50元,面试每人80元。
(五)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只将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对取消遴选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医院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顺庆区委组织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遴选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2230322
咨询电话:各遴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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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