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面试人选公示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8:00开始。
(二)面试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辽宁大学西侧)。
二、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候考室内安装屏蔽器。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放在指定位置,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封存有关物品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六)考生的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放在候分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咨询电话:沈阳市纪委监察局 024-22829061
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沈阳市监察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