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内与秭归县国土资源局意向签约的,毕业后经县人社局通过调阅签约的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内。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方式
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面试和查阅学生资料等方式与学生签约。或到相关高校现场面试签约,签约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1日。
五、招聘协议补充内容
引进大学毕业生除就业协议规定事项外,须补充以下内容:
1、报到并上班半年后提供公租房;
2、审核学生个人档案时,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⑴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
⑵因违纪违法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⑶在校就读时间超过国家规定学制年限(因病休学的除外)。
六、联系方式
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0717-2817912、0717-2882235
联系人:杜主任手机:1398677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