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拱墅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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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面向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不含萧山、余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2013年1月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原公告中“谢绝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报考(不含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不接受报名时还在校就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另不接受在校就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研究生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因造成部分考生误会,特意更正为“谢绝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报考(不受理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对由此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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