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上级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我局计划面向社会考试招录民警(公务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学历及专业符合录用计划与职位设置要求(详见附件)。
2、身高符合招录职位要求,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标准。
3、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政审符合人民警察标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
二、招录民警(公务员)职位名称表和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本表为拟招录计划,正式招录公告将择期发布,计划数与职位设置以正式招录公告为准,届时报考人员到时可登录人事网、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有志报考的人员可咨询0735-8229667。
湖南省汝城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来源: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