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定于2013年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且为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人员;
(四)具有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详细条件见《2013年丰台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职位,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单位开具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且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该岗位不纳入本次招聘计划,所涉及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它岗位进行补报;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含)以上,且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的,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如上述岗位为本次招聘特殊行业或紧缺专业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实施招聘。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时间:2012年2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钟)
(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考生在2013年2月下旬,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合格线为60分。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一周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010-63258398
监督电话:010-6325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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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