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考条件
(一)报考岗位
具体见《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年龄的计算:
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是指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
7、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三)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
(四)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六)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试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信息查询及报名表打印
考生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江门市蓬江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pjrs.gov.cn )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送交招聘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报名,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不再对专业进行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0-8222871。
(二)报名审核及准考证发放
审核时间:2013年1月15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审核地点:详见《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地点安排表》(附件3)。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审核:
1、社会人员: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报名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所有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红底电子相片,并以身份证命名。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需在相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印章)。
四、组织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注:所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依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组织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填报资料与事实不符或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江门市蓬江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pjrs.gov.cn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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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