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2〕414号)文件精神,对今年报考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节育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有面试程序的加5分,没有面试程序的加3.5分)。经过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由乡镇政府、县(区)计生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计生部门审核,汪芳芳等45人符合加分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面谈、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查处;如无异议,我们将按照规定兑现加分政策。
联系电话:8318338 8215762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来源: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