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津市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名教育局副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1名津市市教育局副局长。
二、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常德市范围内或常德籍在外工作、符合下列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学历为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4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要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有两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5.身体健康;
6.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的步骤和方法
公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与任命的程序进行。
1.笔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对应试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为面试对象,第五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前3名为考察对象,第三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3.组织考察。由津市市公选办派出考察组,采取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式,全面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4.研究决定。津市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1名。
5.公示与任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由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
6.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上午8:00至1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报名。
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津市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带1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津市市纪委、津市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10人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
4.准考证领取:2013年1月10日到津市市委组织部领取。
五、考试考察时间
1.笔试:2013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
2.面试:2013年1月15日上午10:00-11:00。
3.考察:2013年1月16日至18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本次公开选拔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培训,不指定教材。
3.其他有关事宜,由津市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有为联系方式:4218111 hbc3535@163.com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